條款與細則

條款與條件

本條款與細則為 Rollout Innovations Limited(「Rollout」)與閣下(「客戶」)訂立的要約函(「要約函」)的組成部分,本條款與細則隨附於要約函。

1.服務

Rollout 將根據本協議並在其規限下向客戶提供服務。

2.使用條件

2.1. 根據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Rollout 特此授予客戶非專屬和不可轉讓的權利(無權授予分許可證),以在訂購期限內僅為客戶的內部業務運作使用和/或允許授權使用者使用服務。為免生疑問,Rollout 保留 Rollout 擁有的任何先前存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和權益,這些知識產權可能用於執行服務,包括在根據本協議提供服務期間或由於根據本協議提供服務而對上述知識產權進行的任何修改或改進。
2.2. 服務的使用受本協議、文件和 Rollout 不時通知客戶的任何其他使用通知和限制的約束。客戶承擔與使用服務相關的所有風險、成本和費用。
2.3. 客戶對其選擇的服務是否合適,以及確定服務是否滿足其容量、性能和可擴展性需求負全責。客戶特此承認並同 意,Rollout 不會也無法就客戶自身的設備和軟件/操作環境向客戶提供建議,以確定所需的任何額 外容量、性能和/或可擴展性。客戶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其並無依賴任何未在協議中記錄的 Rollout 建議、陳述和/或承諾。
2.4. 在使用服務過程中,客戶不得存取、儲存、分發或傳輸任何病毒或任何其他材料,如果:
(a) 是非法、有害、威脅、誹謗、淫穢、侵權、騷擾或種族或民族攻擊性的;
(b) 助長非法活動;
(c) 描述露骨的性影像;
(d) 助長非法暴力;
(e) 基於種族、性別、膚色、宗教信仰、性取向、殘障的歧視;或
(f) 非法或對任何人或財產造成損害或傷害;
Rollout保留權利,在不向客戶招致責任及不損害其對客戶的其他權利或補救(法律或其他)的情況下,禁止客戶存取及/或移除Rollout認為違反本條款2.4的任何資料。
2.5. 客戶不得:
(a) 除非任何適用法律允許,且雙方協定無法排除,以及本協議明確允許的範圍除外:
(i) 試圖以任何形式或媒體或以任何方式拷貝、修改、複製、創造衍生作品、框製、鏡像、重新發佈、下載、展示、傳輸或散佈軟體和/或文件(如適用)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或
(二) 試圖對軟體的全部或任何部分進行反編譯、逆向編譯、反向組譯、逆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還原為人類可感知的形式;或
(b) 存取全部或任何部分的服務和文件,以建立與服務和/或文件競爭的產品或服務(在香港或其他地方);或
(c) 使用服務和/或文件向第三方提供服務;或
(d) 在遵守第 22.1 條的前提下,許可、出售、出租、租賃、轉讓、出讓、分發、展示、披露或以其他方式進行商業利用,或以其他方式向授權使用者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服務和/或文件,或
(e) 試圖獲得或協助第三方獲得服務和/或文件的存取權,但本協議所規定者除外;或
(f) 引入或允許引入任何病毒或漏洞到 ROLLOUT 的網路和資訊系統。

3.客戶資料及個人資料

3.1. 客戶應擁有所有客戶資料(客戶資料所涉及的任何個人資料除外)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權益,並應全權負責維護及/或核實所有該等客戶資料的合法性、可靠性、完整性、準確性及質量。客戶進一步同意自費製作及保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客戶資料的副本。
3.2. 除非另有協定或指定,Rollout 須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保留客戶資料,惟須符合香港適用的法律及規例。在本協議屆滿或終止後的6個月內,Rollout須停用及刪除所有與客戶在Rollout的帳戶有關的客戶資料,其後客戶資料將不能復原及無法尋回。
3.3. 客戶同意並授權 Rollout 在必要或適當的範圍內使用客戶資料,以履行 Rollout 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以及在以下網址提供的 Rollout 私隱政策 https://Rollout.com (或 Rollout 不時通知客戶的任何其他方式)。
3.4. 就個人資料(如有)而言,每一方均應遵守並合理地協助另一方遵守(香港法律或其他法律下的)有關個人資料的所有適用法律或監管規定,包括但不限於個人資料(私隱)條例(香港法律第 486 章)(「私隱條例」)。
3.5. 就個人資料(如有)而言,客戶同意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
(i) 服務涉及的各資料當事人(包括但不限於授權使用者)已給予必要的同意和批准;
(二) 已遵守所有相關法律及監管規定(包括但不限於私隱條例的規定),以便客戶及Rollout收集、儲存、使用、披露及轉移與服務有關的個人資料。
3.6. Rollout 及其關聯公司可能會不時製作市場資料,並向刊物提供有關客戶身份的資訊。客戶特此授權 Rollout 及其關聯公司為這些有限目的披露其姓名。
3.7. Rollout 會盡合理的商業努力,從組織架構和技術角度保護客戶資料的安全,並只會根據客戶的指示發佈資料和資訊(除非法律另有規定)。未經客戶事先同意,Rollout 不會將客戶產生的特定資料提供給任何第三方(除非法律另有規定)。
3.8. 儘管有上述第 3.7 條的規定,Rollout 仍保留使用彙總統計資訊和資料的權利,這些資訊和資料將不具名且不針對任何特定使用者,以供其商業用途使用。
3.9. (如適用)客戶可向 Rollout 提出書面要求,刪除客戶所持有並儲存在 POS 系統內的任何資料和資訊。
3.10. (如適用) Rollout 未經客戶事先同意,不會處理任何儲存於 Rollout POS 系統的資料,且所有上述資料均為客戶所有。所有資料均以 AES256 加密標準保護,並會被視為機密資料。
3.11. (如適用)儘管有上述第3.7至3.10條的規定,客戶同意Rollout處理及向第三者披露儲存於POS系統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交易編號、信用卡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銀行、付款平台代理及執法機構,以調查詐騙及罪行或遵從香港法院的命令。

4.推出的義務

4.1. 在遵守第 4.3 條的前提下,Rollout 同意按照並遵守協議中的條款和條件,以合理的技能和謹慎向客戶提供服務。
4.2. 若發生不遵守第 6.1 條的情況,Rollout 將盡合理的商業努力糾正任何該等違規行為,或向客戶提供替代方法以達成所需的履行,費用由 Rollout 承擔。該等糾正或替代應構成客戶對 Rollout 不遵守第 6.1 條的唯一補救方法。
4.3. 第 4.1 條不適用於以下情況:(a)客戶或任何授權用戶違反 Rollout 的指示使用服務,或 (b)除 Rollout 或 Rollout 正式授權的承包商或代理人外,任何人士對服務作出修改或變更。
4.4. 為免生疑問,Rollout:
(a) 不以任何方式保證:
(i) 客戶對服務的使用將不中斷或無錯誤;
(二) 服務、文件和/或客戶透過服務取得的資訊符合客戶的要求;或
(三) 軟體或服務不存在漏洞或病毒。
(b) 對於透過通訊網路和設施(包括網際網路)傳輸資料所造成的任何延遲、傳送失敗或任何其他損失或損害,客戶概不負責,且客戶承認服務和文件可能會受到使用此類通訊設施時固有的限制、延遲和其他問題的影響。
4.5. 本協議不得阻止 Rollout 與第三方簽訂類似的協議,或獨立開發、使用、銷售或授權使用與本協議所提供的文件、產品和/或服務類似的文件、產品和/或服務。
4.6. Rollout 須按照其內部存檔程序儲存客戶資料,Rollout 可按其唯一及絕對酌情權不時作出修訂。如客戶資料因 Rollout 的任何行為而遺失或損毀,在不影響第 4.2 條的一般性的原則下,客戶對 Rollout 的唯一補救方法是 Rollout 盡合理的商業努力,從 Rollout 根據其內部存檔程序保存的客戶資料的最新備份中恢復遺失或損毀的客戶資料。Rollout 對 (a) 客戶本身、(b) 授權用戶及 (c) 任何第三方(Rollout 分包執行與客戶資料維護及備份相關服務的第三方除外,Rollout 仍須對此負上全部責任)所造成的客戶資料遺失、破壞、更改或披露概不負責。

5.客戶義務

5.1. 客戶應自行承擔費用:
(a) 妥為及時遵守本協議及 Rollout 就服務及/或本協議不時向客戶發出的任何其他合理指示;
(b) 與 Rollout 合作,並向 Rollout 提供所有必要的存取權,以取得 Rollout 為提供服務而可能需要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安全存取資訊和組態服務;
(c) 在不影響「協議」規定的其他義務的情況下,遵守與「協議」規定的活動相關的所有適用法律和法規;
(d) 及時和有效地履行協議中規定的客戶的所有其他責任。若客戶在提供協議各方同意的任何協助方面出現任何延誤,Rollout 可在合理必要的情況下,調整提供服務的任何協定時間表、時間範圍或時間表;
(e) 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授權用戶按照協議的條款和條件使用服務和文件。為免生疑問,客戶特此承認並同 意,客戶應對授權用戶違反協議的行為負全責,並在適當情況下賠償 Rollout 的損失;
(f) 取得Rollout、其承包商和代理人履行協議義務(包括但不限於服務)所需的所有必要許可、同意和授權,並維持其有效性;
(g) 確保其網路和系統符合 Rollout 不時提供的相關規格;及
(h) 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除協議另有明確規定外,應單獨承擔以下責任:(i) 採購、維護和保證其網絡連接和從其系統到 Rollout 數據中心的電信鏈路,以及 (ii) 由客戶的網絡連接或電信鏈路引起或與之相關或由互聯網引起的所有問題、狀況、延誤、交付失敗和所有其他損失或損害。
5.2. 客戶應確保訪問服務所需的所有用戶名和密碼均安全保密。如發生任何未經授權使用其密碼或任何其他違反安全的情況,客戶同意立即通知Rollout(Rollout將採取所有必要的糾正步驟,包括但不限於重設客戶的密碼),並採取Rollout合理地認為必要的所有其他行動,以維持或加強其電腦系統和網絡以及客戶使用服務的安全。
5.3. 客戶應遵守管轄地區服務使用的所有適用法律、立法、次立法和法規。在不限制前述規定的前提下,客戶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適用法律、立法、次立法和法規、客戶自身的內部法規(如有)或規管其行為的其他規定。

6.完整協議

6.1.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的完整協議,並取代和消除雙方之前所有的書面或口頭協議、承諾、保證、擔保、陳述和諒解。
6.2. 每一方承認,在簽訂本協議時,其並不依賴本協議中未列明的任何聲明、陳述、保證或擔保(無論是無辜或因疏忽而作出),且對此等聲明、陳述、保證或擔保不享有任何補救。
6.3. 每一方同意,不得基於彼此在簽訂本協議時所做的任何陳述,就無辜或疏忽的失實陳述或疏忽的錯誤陳述提出索賠。

7.通知

7.1. 根據協議要求發出之任何通知應為書面形式,且除非另有說明,應根據要約函所載之訂約方聯絡詳情,(a)以專 人遞送,(b)以預付郵資之普通郵遞或掛號郵遞,(c)以傳真或(d)以電子郵件遞送或寄發。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發出 7 個營業日通知,以變更要約函件所載之聯絡詳情。
7.2. 以專人遞送之通知,於送達要約函所載地址時(或若未於正常營業時間送達,則於下一個營業日上午九時三十分),應視為已由一方收到。
7.3. 以預付郵資之普通郵遞或掛號郵遞方式寄出之正確註明地址之通知,應視為一方已於預付郵資之信封投遞至要約函所載地址後五個營業日內收到。
7.4. 以可閱讀形式發送的傳真通知,應視為一方在傳送時(由發送人取得的定時打印結果顯示)已經收到。若上述傳送時間不在正常營業時間內,則上述通知僅視為於下一個營業日 09:30 生效。
7.5. 雙方之間的任何電子通訊僅在實際收到(或提供)可讀形式時生效。任何於正常營業時間後生效之電子通訊,應視為僅於下一個營業日 09:30 生效。
7.6. 就根據本協議發出通知而言,電子通訊應被視為書面通訊。

8.準據法

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或其標的物或其形成而產生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或索賠 (包括非合約爭議或索賠) 均受香港法律管轄,並根據香港法律解釋。
最後更新日期: 20/11/2024